中华项氏宗族联谊会章程(筹备讨论稿)

    中华项氏网 2011年2月18日 项玉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弘扬中华姓氏文化,传承文明,证实历史,收集整理纷繁复杂的项氏宗谱。

第二条:为促进项氏宗族相互往来,方便海内外宗族寻根问祖,通过项氏宗族联谊会在媒体、网络、总会、分会、支会按区域召集研讨世祖迁徙、繁衍等相关史事,从事社会和宗族公益活动。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三条:中华项氏宗族联谊会设总会、分会设荣誉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常务理事(兼分会长)支会理事长。总会在有关地区下设分会或支会等联络机构。

第四条:机构为民间团体。除固定的中华项氏网网站外,互相传递有关信息;总会、分会、支会设固定的办公室,专用电话;会长、秘书长专用电话和电子邮箱。宗族联谊会所有人员无劳务报酬,义务为宗族会服务。

第五条:荣誉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在各地发起联络员中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 责

第六条:荣誉理事长职责:提供相关的历史资料解答相关的历史疑问,指导家谱的修策。

第七条:理事长职责:主持宗族会的全面工作。召集理事、常务理事会议报告各地活动情况,走访名人及会员,决定公德款项援建扶助项目。

第八条:副理事长职责:协助理事长工作处理宗族相关事务,协调宗族矛盾,发展联络会员募集公德款项。

第九条:秘书长职责:搜集整理资料,发布有关信息采集各联络员上报材料,指导各分、支会收录支谱编辑总谱发行。收集、发放有关资料,定期向理事长汇报工作,联络接待各地会员等工作。

第十条:常务理事职责:分线联络各地会员工作,协助发展联络会员募集公德款项。考察援建扶助项目,审议章程等事宜。

第十一条:监事长职责:督促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的工作,督促公德款项的使用,定期向会员报告财务事宜。
第四章 活 动

第十二条:中华项氏宗族联谊会会议不定期举行。
1海外侨胞预约时间
2港、澳、台同胞提前告知;
3少数民族宗族由本地分会通知;
4大陆各地由联络员联系,经常登陆中华项氏网网站;
5函件、邮件、QQ群发、短信群发,由秘书长负责。

第十三条:统一编撰中华项氏宗族通谱
1收集项氏各支宗谱,研究项氏源流;
2订宗谱修撰序言;
3编录各地支派迁徙、繁衍情况;
4项氏名人收录;
5发放总谱; 
6字派收集、发布和统一;
7公德榜。

第十四条:项氏宗族慈善活动
1扶持贫困家庭;
2救助孤、残人群;
3援助天灾人祸;
4支助失学儿童;
5定期祭祖;
6修建项氏希望小学和医院;
7协助国家、地方政府公益事业的实施。

第五章 续费来源和支出

第十五条:续费来源(网上公布)
1会员自愿捐款;
2家族企业赞助;
3海外华侨善款;
4港、澳、台同胞公德;
5民间团体和个人捐赠;
6开设专用帐户。

第十六条:续费支出(网上公布)
1各项活动的支出由联谊会审核后,按基金的总额拨款到各个项目。
2定期公布各种善款的收支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中华项氏宗族联谊会各地组织不得以宗族会名义开展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不得损害宗族会的荣誉和利益。

第十八条:各地不得拉帮结派搞宗族歧视,不得歧视欺伤同地其他姓氏的兄弟。

第十九条:凡不在本章程内的活动一律不予支持。本章程条款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饽者,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章:本章程由秘书长负责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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